市安监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建管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施工安全风险,决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实体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设备使用安全各项措施,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风险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二、检查主要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验收、检验检测、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专业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许可条件,设备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和使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以及设备实体安全状况等。(详见附表, 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项目检查表)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查。即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监理和专业承包等单位对照附表,对现场设备全面自查,检查记录逐台(栋) 建档备检。
(二)监督抽查。2019年4月24日起,市安监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直管项目和部分区管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抽查。
(三)总结通报。2019年6日中旬,总结汇总检查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专业承包单位要履行建设施工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要暂停设备使用,消除隐患。
(二)市、区安全监督机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责任,对未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或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采取责令整改、暂停设备使用、经济处罚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移送相应部门依法进行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
(三)第三方检查机构应科学、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应遵守廉政纪律,及时向项目参建单位和监督机构反馈信息,提出问题处理和长效管理的咨询建议。
各区工作总结6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站,联系人刘杨涛,电话85759944, 邮箱377276715@qq. com.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0年4月19日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