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武安办[2019]30号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有关通知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任务,以实现全市“一无一降”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和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第七届军运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区(含功能区,下同)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是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一是丰富线下宣传形式内容,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围绕今年的宣传重点和主题,采取提供咨询服务、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知识。二是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引导齐上阵,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市安委办将在我市主流媒体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集中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安全科普短视频和安全提示,设置安全科普橱窗或专栏,张贴安全知识挂图。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研讨交流活动。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企业特别是化工、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防范化解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研讨活动。组织开展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活动,就如何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交流研讨、出谋划策,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强化问题导向,开展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谈心谈话,组织从业人员对本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开展企业安全发展大讨论和“我为企业安全管理献良策议”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特点,选取1-2个重点企业或单位,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商业企业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或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七)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市应急管理局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活动期间每天出行高峰期在全市地铁站台、车厢显示屏滚动播放,在电台播放安全生产微广播剧,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知识,传播“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八)开展安全教育体验活动。活动期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武汉职工安全文化体验馆(武汉工人文化宫)和武汉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武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单位可积极组织和鼓励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以及普通市民踊跃参观,通过数字多媒体、VR等科技手段,使参与者获得最真实的安全认知与体验,从而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九)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活动期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采取编辑和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拓宽安全文化的形式,丰富安全文化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养宣传一批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安全文化、重视本质安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典型示范企业,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湖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公共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会同省级媒体在湖北应急管理微信平台组织湖北省第九届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特别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以及消防、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全市“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根据2019年国家、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结合我市情况,重点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开展“保安全迎大庆助军运”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液氨制冷、仓储物流运输、建筑、消防、燃气和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宣传和隐患曝光,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各类事故,为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第七届军运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开展“新闻记者访隐患”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

(三)开展“安全生产网上监督”活动。广泛宣传《武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畅通微信微博、“12350”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等网上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和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隐患微拍”,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贯彻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以月促年。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实现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以月促年,推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

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31日前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表(附件1),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6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联络员于每周三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及《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随时报送。相关报送情况将作为目标考核或诚信承诺活动考核依据。

报送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AVI)、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

联系人:刘一颖,联系电话(传真):82895576。

联系邮箱:whyj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