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需要必须关闭房间门,则可以设置房间与走廊等公共部位的连通风管、或者直接
安装一个排风扇(为了不使房间成为负压,排风扇风量不应大于该房间新风量) 的
方式,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当每层公共区域未配置集中排风系统或排风总量小于
负担房间新风量的 70%时,需要进行适当的改造(增设换气机、或公共走道机械排
风系统),或者利用消防排烟系统兼作为平时的机械排风(需要采取措施保证火
灾时排烟系统的及时投入运行,并经相关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
某些建筑存在一个风机盘管负担两个区域的个别情况,应进行适当“整改”
后才宜运行——封闭其中一个房间的风口。
尽管末端设备不会导致房间空气串风,但对流型末端设备对于室内的空气会
起到较大的掺混与搅动作用,且目前该作用对室内污染物的影响评价尚无准确的
定量分析。因此当建筑内发现“疑似病例”后,为了安全起见,送风型对流末端建
议停止运行。但散热器、辐射末端等,可以继续使用。
在节后上班的一段时间段,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可能还需要一定的供暖。尽管
鼓励加大运行新风量,但由此也可能带来热盘管能力是否充足的疑问(尤其是冷
热盘管分别设置的严寒地区和一部分寒冷地区)。因此建议尽可能将热水系统的
供水温度和流量提高,同时,尽可能提高新风机组的送风温度,其目的是希望新
风尽可能承担热负荷,也为一旦对流末端设备停用提供一些热量保障。
2.1.3
全空气系统在建筑中,从使用方式上分为“单空间应用”和“多空间应用”
两种,从系统形式上主要由“单风机系统”和“双风机系统”(包括变风量空调
系统——简称“
VAV
系统
”
)两类。
全空气系统应用于‘单一空间’时,不存在房间空气的交叉污染,其特点与风
机盘管类似,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尽管全空气系统本身有加大新风的可能性, 新
风加大后也要考虑对室温的影响。因此在疫情期间,可以在适当降低室温(供暖
时)来得到较大的新风换气。具体能够加大的新风量大小,可以通过调整新回风
阀的比例并实测室内温度后确定。
尽管全空气系统都能够做到“全新风运行”,但单风机系统因为没有机械排
风,能够加大的新风量是比较小的;因此在采取系统阀门等调节措施后,有条件时
也可以配合房间开窗等措施。双风机系统,或者“单风机
+
排风机”系统,可以
为加大系统的新风量提供较好的配置条件。